为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进取,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22〕381号)、《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教通字〔2023〕33 号),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和公示,学校审批,现将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不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28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8日前以实名的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电话:024-24694567,电子邮箱:yjs@sjz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