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拓宽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修订)》(沈建办字〔2023〕225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近日举行2023年第一期“校领导接待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3年11月23日(周四)15:00-17:00
二、接待地点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三、接待校领导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王利印,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分管纪委(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
四、参与部门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校纪委、人力资源处
校领导接待日将为我校师生员工建立起良好沟通渠道,构建民主和谐校园,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同时,请来访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不要影响正常的学习、工作秩序。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