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
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校园环境,现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要求如下:
1、所有在校内骑行的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校内指定位置按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违停、乱停,不得阻塞道路,不得妨碍人员出入,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等。
2、请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在本周日(7月20日)之前主动将车辆有序停放,此期间,保卫处将对校内非机动车停放情况进行初步规范整治,对违停、乱停车辆将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通知车主本人主动配合此项工作。下周一(7月21日)开始,保卫处将开展常态化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整治工作,发现违停、乱停非机动车辆,将立即协调专人清理。
3、对违停、乱停车辆,将统一清理至基础实验中心临时停车场存放。如车主本人想取走,需向保卫处提交“关于非机动车辆违停、乱停的情况说明”,保卫处批准后,方可取走,如再发生违停、乱停行为,将禁止该非机动车辆在校内骑行。
4、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将此通知传达至每名师生员工,确保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工作有效落实。
保卫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