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风景园林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属的相关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设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一入学考试”四种方式。其中,直接攻博招生要求按照《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章程》执行。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为5年),申请博士学位最长年限为8年。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招生计划为96人,2026年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学期间不得变更培养类别;
5.申请者所申请学科须与其硕士或学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6.申请者为我校在读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申请者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
科研能力;
8.本科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9.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习成绩符合学院
确定的相关要求及标准),成绩优秀。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满足上述第(一)条第1、2、3、4、5项规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以统一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满足上述第(一)条第1、2、3项规定;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8月3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①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②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26年8月31日);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或定向),报名结束后,考生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
(一) 网上报名
1.网址: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jzu.zssystem.cn/Login?ReturnUrl=%2f)
2.报名时间: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2日-2026年3月5日
统一入学考试的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30日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系统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上传材料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需根据申请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或统一入学考试)在系统中上传对应材料,具体包括:
1.相应报考登记表或申请表;
2.至少两名报考专业相关学科正高级职称(或教授)专家推荐书;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者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成绩单(本科及硕士阶段,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6.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在学证明及学生证)。
7.以及各招生学院工作细则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另外,“申请-考核”制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须补充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学术成果及检索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为开题报告及摘要目录)、个人陈述(约3000字)。
报名统一入学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须补充提供核心期刊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及专家评议书。
以上文件电子版须按照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考生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人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审核结果将通过工作人员反馈至考生。通过审核进入考核名单的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考生,将在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官网进行公示。
报考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可在2026年5月8日登录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jzu.zssystem.cn/Login?ReturnUrl=%2f)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七、考核过程
(一)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二)统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考试时间:2026年5月13-14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理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专家推荐书;
(4)自我陈述材料;
(5)本人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录取
1.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一入学考试的顺序录取,其中,直接攻博已录取完成。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学科综合考核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2.对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家组根据考生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考核,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核批准。如合格考生数量小于各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对所产生的余额进行统一调配。
3.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导师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已满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学院如有招生计划余额,可依据总成绩排名顺序,申请调剂录取。
4.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实际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其招生限额。
5.研究生院负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入学时间
2026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了涵盖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显著提升了奖助标准与覆盖范围,全面提高了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首年一等奖学金全覆盖,具体政策详见我校及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章程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等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等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
5.有关我校博士研究生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建大研途官方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6.招生章程中如有与教育部、辽宁省最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辽宁省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马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 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s.sjzu.edu.cn/zsgz/bszs.htm
附:沈阳建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