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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4-08 08:30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沈阳建筑大学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5年1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

(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始终

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先后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项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解决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难点问题,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整改工作。

(二)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自接到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随即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深刻领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全面、准确把握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高质量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学校纪委将巡视整改监督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监督任务,建立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台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抓实巡视整改监督。2025年2月14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检视剖析,主动认领责任,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领会,学校党委和全校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得到提升,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切实增强了巡视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三)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

学校党委坚持系统观念、集成整改,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制定了涵盖7个方面、46个问题、173条整改措施的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和台账,实现专项整改与学校全面整改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四)完善机制、加强统筹,汇聚形成巡视整改工作合力

学校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省委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成立沈阳建筑大学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专班,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全力保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整改责任部门聚焦巡视反馈问题,逐条落实整改举措,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学校纪委靠前监督、主动监督,采取“三同”工作机制,即紧盯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同频共振”;做实巡视整改监督,推动“同向发力”;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同题共答”。学校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牢抓实整改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紧盯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学校党委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开展深入自查、全面总结和效果评估,定期研究、跟踪、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充分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把握整改标准,稳步有序推动整改工作进程。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自我加压,不局限于解决表面问题,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坚决整改、科学整改、彻底整改。对推进较慢的整改任务挂牌督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年初,针对省纪委对我校整改进展情况的审核意见,学校党委第一时间部署推进,逐项研究6个重点问题及集中整改阶段未完成问题的推进举措。在抓好整改的同时,突出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制订或修订制度性文件72件,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

1.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科学化。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沈阳建筑大学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试行)》,切实从制度层面保障了理论学习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要位置,2025年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9次,系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90余项。校级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21次,举办专题辅导、读书班、实践研学等6期,推动理论学习与办学实践深度融合。党委理论宣讲团开展主题宣讲60余次,引导党员干部师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1)严格落实学校党委在思政课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深度落实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建设机制,把思政课建设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委常委会会议定期专题研究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审议并印发实施《沈阳建筑大学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思政课制度》《沈阳建筑大学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沈阳建筑大学以“四个一批”为抓手推进思政课建设工作方案》。

(2)以“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加大对思政课教学督导力度,学校领导、教学督导专家、辅导员开展常态化听课,引进“高校教学督导及资源应用”智慧平台,学生听课质量得以显著提升。

(3)强化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会,举办学校第二届思政课教学大赛,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能力。

(4)增强校园景观育人实效,学校常态化开放古建筑群,推动文化资源普惠社会及师生。

3.严格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

(1)压实校院两级党组织落实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沈阳建筑大学党委落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2)强化思政引领和纪律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主题班会,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举办“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大讲堂、开展校规校纪教育,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面向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印发《关于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的工作提示》,就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等方面进行宣传阐释。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各类活动的审批流程,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2)严格推动“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落实,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管理的规定》《沈阳建筑大学校园宣传设施和宣传品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强化思想认识。

(二)在突出建筑大学特色办学,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

5.扎实推进学科专业建设

(1)全面落实《辽宁省深入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文件要求,现已编制完成《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建设规划(2024-2028年)》。成功争取超长期国债“应急安全与地震模拟振动台设备更新项目”,获批经费1.2亿元,有力支持了土木工程一流学科建设。

(2)统筹各学科建设发展,纳入学校“十五五”学科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发挥国家特种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分中心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支撑作用,发挥院士工作站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支撑作用,全面助力学科高质量建设与发展。

(3)编制完成博士点培育建设方案,确定了总体目标,明确了建设任务,制定了工作安排,确保博士点培育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4)认真落实《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通过“调、停、转、增”等一系列举措,优化了本科专业结构。

6.全面落实本科教学要求,做好学生就业服务

(1)学校召开2024年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对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审议并印发实施《2025年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举措》。学校党委全力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课堂听课、督导教学,课堂出勤率、抬头率均明显提升,不及格率大幅下降。在2025年12月的英语四级考试和考研中报考率、通过率均有明显提升。

(2)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的通知》,将“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情况”作为教学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并实时向所在学院通报情况。

(3)印发《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毕业生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要专职从事就业工作”;印发《专职就业指导员管理办法》,明确专职就业指导员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构建“选拔-培养-考核”的完整体系,推动就业工作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进。

(4)高位部署推动就业工作,印发《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设立访企拓岗工作专项经费,建立校、院、专业三级的访企拓岗工作机制。全体校领导和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带头访企拓岗,紧密围绕学科专业特色对接企业需求,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高质量推进。

7.有效防范化解校园风险

(1)启动“关爱进宿舍 领航促成长”专项行动,搭建起领导干部与学生间的沟通桥梁。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暨辅导员安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案例分析与交流,提升应对学生心理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深化排查干预,实施精准帮扶。深入实施“导师仁爱工程”,仁爱导师与学业困难、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的学生“一对一”结对子,开展精准帮扶。构建“院-班-寝”三级联动网络,定期开展排查,强化学院心理健康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依托心理文化长廊开展“美好生活博物馆”主题布展,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3)强化安全监管,配齐高风险实验室监控设施,健全教学区域消防报警系统功能,学校安全监管的技防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8.增强谋划部署科学性

(1)坚持统筹谋划、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党委常委会会议集中传达学习省委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讲话精神,听取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汇报,切实将办学优势转化为服务地方的发展效能。

(2)科学遴选服务三年行动的支撑平台和项目库,结合实际将重点任务划分为三年行动任务和长期任务,对承担单位给予经费支持,并按季度督导完成情况。以学院为单位,开展服务辽宁典型经验分享工作,营造良好服务氛围。学校获批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获得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高水平荣誉,助力辽宁全面振兴。

9.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

(1)完善组织架构,调整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统筹管理与指导,促进转化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2)修订《沈阳建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降低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费和新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调动了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多形式、多渠道展示、推介学校科技成果,编制《科技成果汇编》《科技创新成果手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供需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对接平台。组织相关成果参加路演活动,举办成果转化新模式座谈会,开展2025年科技创新企业行活动,持续推进技术供需匹配和成果转化落地。

10.深化校地校企合作

(1)印发《沈阳建筑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战略合作协议归口管理和承办部门,建立对外定期沟通、对内协调配合机制,规范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与管理。召开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工作推进会,梳理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进度,实化合作举措,激活发展动能。

(2)科技园启动“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十五五”规划中。聘任专门人员担任科技园有限公司负责人,已启动注册科技园运营主体的相关程序。与浑南高新区达成在浑南科技城共建我校科技园的合作协议,建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正在进驻浑南科技城,在科技园平台上持续建设一批校企合作联合体,孵化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

(四)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1.持续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不定期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核查,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均按标准配置,相关二级学院院长教授工作室调整为学生科研用房。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审批流程,由专人负责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台账,在公务接待中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

12.党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健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机制,制发《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发挥组织员队伍作用,组建6个督导检查组,按季度全覆盖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将检查及整改结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评指标。

(3)强化内部审计,成立沈阳建筑大学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专项审计。

(4)单独设置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巡察办主任由兼职调整为专职。制发《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的选拔、教育、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发《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巡察机构与组织、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

13.纪委扛牢监督责任

(1)高质量开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校纪委书记靠前指挥,参与“微腐败”“群腐”及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2024年被列为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全部采用初核方式进行处置。

(2)加强审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校纪委向党委书记、党委常委会汇报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纪要并存档备查。贯彻落实“两个为主”工作要求,对查实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进行处置。

(3)加强纪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2025年组织参加上级培训31人次、省纪委专案组实训1人次、省纪委“实战大练兵”1人次。常态化开展内部学习培训,提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2025年开展内部业务学习27次。

(4)持续推进二级纪委正规化建设。制发《二级纪委建设办法(试行)》,校纪委每半年对二级纪委进行常态化检查,每年年底对二级纪委和纪委书记进行专项考核。修订《中共沈阳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明确要求学校纪委委员协助校纪委做好对二级党委和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目前均已完成对接和指导。

(五)在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化解廉洁风险方面

14.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1)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往来款清欠工作。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长期挂账往来款开展统筹调度。设立专人负责,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按季度对经费到账情况进行核查,及时跟进未按时付款的项目。

(2)完善合同管理,技术合同采用科学技术部统一监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标准格式文本。强化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甲方坚持使用特定模板的,严格审查项目合同条款,明确付款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建立长效机制,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类别、经费管理职责与权限、管理费使用与管理等相关要求,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启用新版科研管理系统,完善科研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的信息互通,推进经费使用、结题结账的全流程在线监控。每年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动问题立行立改。

15.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1)增强校园景观育人实效,出台《关于加强沈阳建筑大学“古建筑群”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古建筑群的管理责任。目前,学校古建筑群已面向广大师生常态化开放。

(2)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对资产使用的决议程序开展了全面自查。

16.完善工程招投标、采购流程管理

(1)规范采购管理,强化源头风险防控。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采购工作的通知》,从提高认识、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等方面,系统部署采购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坚决杜绝采购项目“化整为零”等违规行为,筑牢采购管理风险防线。

(2)严把程序关口,修订完善《采购项目审批表》,增加“学校议事决策情况”核验项,实现审批环节与决策程序的有效对接。全面推行采购工作承诺制度,督促项目依托单位签订并递交采购工作承诺书,以刚性承诺压实主体责任。

17.力维护学生利益

(1)坚持以学生利益为出发点,全力做好研究生住宿费差额退还滞后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加强收费管理,完善收费管理系统,优化退费工作流程,建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机制,提升收费管理质效。

(六)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人才队伍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规范决策机制运行,党委常委会带头深学细悟“三重一大”制度规则及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政议事决策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召开院(系)党政议事决策工作机制建设推进会,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制度理解无偏差、执行有力度。

(2)加强业务培训,设置专人负责党委常委会会议组织筹办、议题审核、纪要记录整理、材料归档等工作,实现议事决策全流程规范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

19.优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制发《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从选拔任用条件、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切实将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无任用调研,坚持“全覆盖”和“抓重点”相结合,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制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年轻干部工作链中存在的储备不足、培育不优、管理不精、使用不够等问题,实现年轻干部源头活水足、梯次成长快、结构配置优、能力素质强的阶段性目标。

(3)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出台《沈阳建筑大学“建大英才”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建大雏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建大品三学者”荣誉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体系,激发人才队伍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深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法(试行)》等人才工作政策。

(4)通过校级决策会议研究确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及人才引进、调离及服务保障等工作。分批次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调研,面向社会发布两批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025年学校已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19人,具有博士学位人才40人。

20.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功能

(1)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新聘期聘任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机构设置方案,已报省委编办备案。

(2)指导各院(系)级党组织开展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形成《院(系)关于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汇编》。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全覆盖检查各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党委组织部对学校各基层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支部调整工作,目前已全部调整完成,调整后学校共设置党支部164个。

(4)制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在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在一线教师与学术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深入调研,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2025-2027年发展教师党员专项计划。

(七)在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解决难点问题方面

21.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1)强化流程指引,在问题线索处置签批环节,按照信访举报类型,实施“审查调查室、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分级分类审批机制,规范履行签批手续并形成工作纪要存档。

(2)严格落实《关于化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房产未取得权证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区审批局人防部门沟通联系,着力解决建筑物权证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

22.统筹推进审计整改

(1)健全“学校-学院-辅导员”三级联动机制,坚持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开展应收学费、住宿费催缴工作。

(2)强化对其他应收长期挂账催缴措施,加快坏账核销进度,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损失核实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损失论证及上报核销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学校党委将继续把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保持整改力度不减、工作机制不变、标准要求不降,以深化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问题清仓见底、销号清零

学校党委切实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持续锻造政治过硬的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并刚性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规范高效。以学校章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办学治校能力。科学编制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锚定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主线,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优势学科培育、特色专业建设与专业结构优化力度,持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健全制度机制,促进巡视整改常态长效、固本强基

学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学校发展瓶颈、紧盯师生急难愁盼,以建章立制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学校党委推动整改工作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时间、实践和师生的检验。

(三)强化督查问效,确保巡视整改真改实改、落地见效

针对需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推进的任务,学校党委将持续压实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逐条逐项核查整改成效。通过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调度会、整改推进会,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及时研判、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学校党委坚持开门抓整改,深入践行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吸纳干部师生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实打实的整改成效回应师生期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联系电话:024-24690012(工作日8:30-17:00);邮政信箱: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邮编110168);电子邮箱:dzb@sjzu.edu.cn。



                                                                                          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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