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2023年面向我校应届毕业生选拔选调生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将相关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全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3月22日前向党委组织部反映(电子邮件:zzb@sjzu.edu.cn,联系方式:24690166、24690165)。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学校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学校党委将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20日